关于朝阳区劲松五区小微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3〕17号
日期:2023-01-1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经审核,原则同意朝阳区按照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该区域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地点:位于朝阳区广和东街东侧,劲松五区公园西入口,西至广和东街,东至劲松五区公园。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面积为2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结合居民需求和现状条件,补充完善公共设施,提升街区公共空间功能,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完善的配套设施和更适宜的生活空间。